拳击胜负判定的方式

(1)得分获胜。
在比赛结束时,得分多者为胜方。
(2)弃权获胜。
由于一方运动员受伤或自愿退出比赛,或回合间休息后不能立即比赛,则对方运动员获胜。
(3)裁判员终止比赛获胜。
比赛中,运动员实力悬殊,当一方运动员明显处于劣势或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比赛时,裁判员可以终止比赛,判定对方运动员获胜;当以方运动员因受伤不适宜参加比赛,则对方运动员获胜。
(4)取消比赛资格获胜。
一方运动员因犯规取消比赛资格,则对方运动员获胜。
(5)击倒获胜。
一方运动员被击倒10秒后不能继续比赛,则对方运动员获胜。
(6)因头部受重击终止比赛获胜。
一方运动员头部连续受重击而不能继续比赛,则对方运动员获胜。
(7)对手未出场获胜。
比赛开始三分钟后,如果一方运动员未出场,则另一方运动员获胜。
(8)平局。
只限于对抗赛。



